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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的人

敢的人

昨晚十一点多,本来打算睡了,手机放在枕头边上,不知道怎么就点开了《莫里斯》。两个多小时看完,手机搁在床头,茶早凉透了,窗外一点声音都没有。我就那么坐着,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,就是胸口闷闷的,像塞了团棉花,不上不下的。

这电影知道的人不多。一九八七年的英国片,导演詹姆斯·伊沃里——就是后来拍《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》拿了奥斯卡的那位——改编的是E.M.福斯特的同名小说,原著在福斯特死后才出版,压了快六十年。

故事从一九〇八年的剑桥讲起。莫里斯·霍尔,中产家庭的年轻人,来剑桥念书,没什么特别的想法,无非是做个体面人。他遇到了克里夫·达勒姆,聪明,好看,家境优越,两个人之间慢慢生出了一种那个年代连名字都不能提的感情。你知道那个年代的英格兰,同性恋是犯罪,所以他们什么都没说出来过,所有的东西都在沉默里交换,眼神里,手指碰了一下的那个瞬间里。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暗处,连灯都不敢开,你看着他们那么小心,小心得让人手指发凉。

后来克里夫的朋友因为“有伤风化”被抓了,克里夫吓住了,回过味儿来之后跟莫里斯说不行了,我变了,咱们不能再这样了。他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,继承了庄园,当了乡绅,一切都对了。莫里斯被甩在原地,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,去看医生,想把自己“治好”,催眠、吃药、甚至祷告,能试的都试了。

然后斯卡德出现了。亚历克·斯卡德,克里夫庄园上的猎场看守人,另一个阶级的人,粗鲁,直接,没受过什么教育。他看莫里斯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,他不管你是剑桥毕业还是中产少爷,他看见了就是看见了。他跟莫里斯说我想和你在一起,就那么一句,简单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但就是这句话把莫里斯最后那层壳嘎巴儿一下给敲碎了。

结尾莫里斯放弃了一切——阶级,体面,安全的生活——去找斯卡德。最后一个镜头,莫里斯站在窗前,看着斯卡德从草坪那头走过来,隔着玻璃你看不清他的表情,但你知道那个人终于走到他跟前了。


这电影最奇怪的地方是,它明明有个happy ending,你看完之后心里却是堵的。

我想了很久为什么会这样。后来回过味儿来了——它堵,不是因为他们在一起了,而是你看完之后会忍不住去想,有多少人没能走到这一步。

《断背山》我看过很多遍,每一遍看完都差不多,坐在沙发上半小时起不来。断背山最残忍的地方,不是他们不能在一起,那是明面上的疼,真正让你缓不过来的是恩尼斯在二十年后打开衣柜,摸着杰克那件衬衫的样子。他一辈子都没敢面对自己,不是外力拦着他,是他自己不敢,这种不敢比什么都厉害,因为它让你连怨的人都找不到,你怨谁呢,怨自己吗,可自己又是什么呢。

莫里斯走的是同一条路,但在某个地方拐了弯。

有一场戏我记得特别清楚,莫里斯去看医生,坐在诊室里说他爱上了一个男人,医生用那种教科书一样的口气跟他说可以试试催眠,试试行为矫正。莫里斯坐在那儿听着,你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在变,不是愤怒,不是绝望,是一种很安静的、让人害怕的清醒。他回过味儿来了——没有人会来救他。这个世界没有一条现成的路是给他走的,他得自己走出来,或者就这么烂掉。

这就是莫里斯跟恩尼斯不一样的地方。不是勇气的问题,我想了很久觉得不是。勇气这东西不是一个人生来就有的,它跟你手里攥着什么东西有关系。恩尼斯是怀俄明的牛仔,他什么都没有,除了一身力气,走出那套系统他连饭都吃不上。莫里斯好歹是剑桥学生,有遗产,有社交圈,他有东西可以扔掉。当然这么说也不全对——你手里东西越多,你越怕扔,这是真的。

可真正有意思的是克里夫和斯卡德之间的对比。

演克里夫的是休·格兰特,那年他才二十七岁,瘦削,好看,眼睛亮得很,你看着他就会明白为什么莫里斯当初会被这个人吸引。格兰特后来演了那么多浪漫喜剧,演了那么多负心汉和花花公子,但在《莫里斯》里你能看到他身上那种很脆弱的东西,一种后来再也没出现在他银幕上的脆弱。克里夫的退缩不是因为不在乎,是因为太怕了,而那种怕,比残忍更让人心疼。

克里夫是那种选了“对”的路的人。政治前途好,娶了漂亮的太太,住大庄园,请客吃饭,一切都体面得体。他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牺牲,他认为自己做了成熟的决定。结尾的时候他一个人站在窗前,他脸上那个表情,说不上是后悔还是什么,更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东西,但那个东西他这辈子都不会承认。

斯卡德身上还有一种东西,是莫里斯在剑桥那些精致男人身上从来没有感受过的。他粗糙,他冒失,他不懂什么礼节,但他是真实的,他身上有一股泥土和汗水的味道,你隔着银幕都能感觉到。莫里斯这辈子见过的男人都是轻声细语的,都是把感情藏在领子底下的,忽然来了一个人,什么都不讲究,看你的眼神直愣愣的,像在看一件他想要的东西。这种直接对莫里斯来说是一种冒犯,也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被看见。你想一个在体面世界里活了二十多年的人,第一次遇到一个人不跟你绕弯子,不跟你讲阶级讲体面讲“应该”,只是看着你说我想和你在一起。这种力量不是温柔能给的,温柔只会让你继续犹豫,粗鲁反而把你最后一根弦给崩断了。

斯卡德什么都没有。没有地位,没钱,也没什么教养,但也正因为什么都没有,他反而可以选。

阶级这个东西,不只是钱和社会地位,它决定了你觉得自己“配”要什么。上面的人一辈子在维护已有的东西,维护到后来就忘了自己还能“要”。下面的人因为没什么可维护的,反而记得自己还能选。


这跟我自己有过一点关系。

前几年有个朋友结了婚,不是因为爱,是因为“该结了”。家境好,工作体面,年龄到了,一切都对得上。有一次喝酒我问他开心吗,他想了一下说,开心不开心的,也不是最重要的事。

这句话我记到现在。因为它跟克里夫会说的一模一样。生活不是为了开心,是为了做“该做的”。克里夫不觉得自己在牺牲,他认为自己做了成熟的决定。可所谓的成熟,就是放弃。

我有时候也会想,我们这辈子有多少选择是真正自己做的,有多少是因为“该这样了”。考学,工作,结婚,买房,每一步都有人告诉你这是对的,这是正常的,这是安全的。你照着做了,做得很好,可偶尔夜里醒来,盯着天花板,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空,不是不满意,是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。

少的那个东西,莫里斯找到了。


E.M.福斯特大约在一九一三年开始写这部小说。一九一三年,你想想,那会儿同性恋在英国还是犯罪。他去了一趟德比郡,拜访了一对住在一起的真实情侣——爱德华·卡彭特和乔治·梅里尔——回来之后就写了《莫里斯》。他给几个朋友看过稿子,所有人都说别发表,你发了就完了,名声,社交圈,一切都会毁掉。

福斯特听了。他把稿子收起来,只在私下给信得过的人看,然后在口袋里揣着一部谁都没读到的小说,活到了晚年。一九七〇年去世,一九七一年《莫里斯》正式出版。

从写完到出版,将近六十年。

但你知道最打动我的是什么吗。一九一三年,福斯特就给了莫里斯一个幸福的结局。莫里斯跟斯卡德走了,两个人选了彼此。有人说这是福斯特太天真,不了解现实的残酷。我不这么认为。我觉得他太了解了。正因为现实里不可能,他才要在小说里让它发生。这不是逃避,这是一种很倔强的东西——我活不出来的日子,我写下来,相信总有一天,有人会活出来。


我坐在二〇二六年的深夜,离福斯特写下那些文字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。窗外很安静,偶尔有车经过,灯光在天花板上晃一下就没了。

那个结局还是让我胸口发紧。不是因为它美,是因为福斯特在一百多年前就说了,你可以不一样。

看完电影我在窗边站了一会儿,看楼下的路灯,什么也没想。胸口那团东西淡了一些,但还在。莫里斯最后站在窗前的那个样子——看着斯卡德穿过草坪——也许他紧张,也许他害怕,但他站在那儿了。

他选了。

够了。